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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鱼体育_足球比分直播-国际官网平台:评选推荐2008年度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09-03-02 15:07:38

各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,市直工委,开发区和衡水湖党委(工委),衡水军分区政治部,市直各单位:

按照市文明委工作部署,近期拟以市委、市政府名义表彰一批2008年度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现将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及条件

(一)评选范围

评选范围:近年来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党政军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乡镇、行政村、街道居委会。

(二)评选条件

1、组织领导有力,创建工作扎实。单位党组织能够认真学习、贯彻、实践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,模范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对市委、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得力,自觉坚持“两手抓、两手硬”的方针,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领导班子团结协作,开拓创新,廉洁奉公,以身作则,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在群众中威信高,干群关系融洽和谐。

2、思想教育深入,道德风尚良好。切实加强思想博鱼体育_足球比分直播-国际官网平台,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,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。认真贯彻落实《公民博鱼体育_足球比分直播-国际官网平台实施纲要》。突出抓好诚信建设,在社会上有良好声誉。

3、学习风气浓厚,文体卫生先进。坚持对群众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,形成学政治、学业务、学技术的良好风尚。崇尚科学,反对迷信,倡导健康、文明的生活方式。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。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,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,健康向上。

4、加强民主管理,严格遵纪守法。健全民主管理制度,落实厂务公开、政务公开、村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,坚持和完善职工(村民)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,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,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,治安防范网络健全,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、制度化。治安状况良好,工作纪律严明,安全生产落实。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,全体员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,乡镇、村无恶性刑事案件、严重经济案件、重大治安案件,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,无“黄赌毒”等丑恶现象,无邪教活动。

5、内外环境优美,环保工作达标。内务管理规范有序,内外环境清洁整齐,无脏、乱、差现象,搞好绿化、美化,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。环保制度健全、措施落实。工业企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,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。农村发展生态农业,无破坏生态事件。

6、业务水平领先,工作实绩显著。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,改革进取,诚信经营,科学管理,质量第一,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,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全市同行业前列。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、办事公道、依法行政、执政为民,重大决策民主公开,群众满意率高。服务性单位工作规范,周到细致,优质高效,业务工作处于全市同行业领先水平。乡(镇)村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,调整产业结构,加大科技投入,壮大集体经济实力,农民收入逐年增加,主要经济指标居本县市区及全市领先水平。

(三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推荐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:

1、领导班子不团结,对工作产生不良影响,或班子成员出现违法违纪案件。

2、发生重大责任事故,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。

3、发生重大刑事、经济犯罪案件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一票否决。

4、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。

5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实不力,被通报批评。

6、对赌博、封建迷信、婚丧事大操大办歪风制止不力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

7、在作风建设、为民服务、社会生活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,被上级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且整改不力,群众反映问题集中。

8、环境卫生脏乱差。

二、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及条件

(一)评选范围

近年来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(包括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,思想政治工作,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)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和群众。

(二)评选条件

1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,模范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思想觉悟高。

2、认真组织和参与本单位(系统)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在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,思想政治工作,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工作中有突出建树和贡献。

3、积极参与公民博鱼体育_足球比分直播-国际官网平台工作,自觉履行公民义务,争做有道德的人,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,能够起示范和引导作用。

4、积极投身社会经济事业的发展,诚实守信,克己奉公,主动工作,参与各项公益事业建设,以自己的博鱼体育_足球比分直播-国际官网平台:影响和带动他人,有良好的群众基础。

5、对社会公益事业积极。积极参与各类志愿者活动,对各类慈善事业和捐赠活动

(三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。

1、家庭不和谐,主要成员有法轮功习练者、邪教传播者、重大刑事、经济犯罪。

2、个人因工作失误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损失,影响恶劣。

3、对公益事业不积极,不积极参与各类志愿者活动,对各类慈善和捐助活动不积极不主动。

4、对城市建设和三年大变样有抵触,不能顾全大局,对全局工作有抵触,并参与不良上访。

三、推荐办法

1、县市区、衡水经济开发区、衡水湖管委会、军分区所属单位及个人,在单位和个人申报的基础上逐级推荐,由当地(或本部门)党委(工委),按工作实绩排列向市文明委集中推荐。

2、市直单位、中省驻衡单位及所属单位和个人,由单位党委(党组)向市直工委推荐,也可以直接向市文明委自荐。推荐先进个人也可由群众举荐。

3、市文明办组织对被推荐单位和个人进行考察,确定表彰对象,报市文明委审核,由市文明委报请市委、市政府授予“衡水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”和“衡水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。

四、推荐名额

1、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共推荐45个,其中,每县市区推荐2个,开发区、衡水湖管委会各推荐1个,市直工委推荐4个,其他名额从自荐产生。

2、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共推荐60名,其中,每县市区推荐3名,开发区、衡水湖管委会、军分区各推荐1名,市直工委推荐8名,其他从自荐和群众举荐产生。

五、报表要求

推荐的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,均须填写《推荐表》,一式3份;先进集体申报须提供2000字内事迹材料1份,并加盖公章;先进个人申报须提供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1份,经单位审核,加盖单位公章;务于228日前报文明办。

 

衡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

2009225